索引号:gpxzfb/2023-00029
组配分类:县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政府办
主 题:
名 称: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 源:政府办
发文日期:2023-01-15
文 号:〔2023〕-1
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口有关单位:
根据《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2022﹞-20)的要求,现将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具体考核对象同﹝2022﹞-20文件一致,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
二、考核内容
以﹝2022﹞-20文件明确的考核指标内容为依据,对被考核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各单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回应关切、公开平台、移交资料、政府公报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评。被考核单位要认真对照﹝2022﹞-20文件要求,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报告于2023年1月10日前,加盖单位印章报县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科。
(二)报送材料。被考核单位要按照考核指标要求报送有关材料,佐证材料要真实可靠、简明扼要,尽量以正式文件、网上公开内容截图的形式呈现,以附件形式报送。
(三)综合评定。县政府办公室与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按照报送的佐证材料与网上检查结果,对被考核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定打分,并汇总考核指标中明确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回应关切、公开平台、移交资料、政府公报等成绩,最终确定各被考核单位得分。
四、结果运用
考核组将综合评定被考核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的考核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运用到对被考核单位的2022年度绩效管理考评体系中,结果将以通报形式印发。
五、有关说明
(一)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原则报送有关材料,对弄虚作假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
(二)被考核单位报送材料时,如不涉及本单位的工作内容,可说明原因。
联系方式:王庆国 马志萍 2523509
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