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795567520/2023-00029
组配分类:事前公示

发布机构:县行政审批局
主  题:其他

名  称: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来  源: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2023-02-22
文 号:

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主题事项

 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包含税务注销、企业注销登 记2个事项。

 二、办理条件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 施细则》有关规定,企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 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等可办理简易注销。

 三、办理情形

 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情形包括:有限责任公 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各类企业分支机构。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

 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申报材料整合了办理税务注 销、企业注销登记事项的重复申报材料,以及通过电子证照和数 据共享免于申报的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如表1所示:

1:企业简易注销一套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数量

备 注


企业简易

注销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或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1份

申请简易注销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 人、非公司外资企业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 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 资人签字

2.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1份


3.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原件

1份

1.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非 公司企业法人由全体出资人签署、个 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 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 由全体合作社成员签署。2.非上市股 份有限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3.申请 人为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 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 支机构的,由其隶属主体的法定代表 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主体公章。合伙企 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主体执行事务合伙 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隶属企 业公章。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 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 章。4.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 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其 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



  六、办理层级

  县级。

  七、收费事项

  无(邮寄服务费按寄递服务标准另行收取)

  八、统一申报表单

  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整合了税务注销、企业注销 登记等各单一事项申请表单的字段信息,实行一套引导式表单统 一申报。如表2所示:

口基本信息(必填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口简易注销(仅简易注销登记填写)

企业类型

口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口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公告 日期

年月日

适用情形

口未开业

□未发生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己清算完结

口无版解

□未发生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

口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委托权限

1 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 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 同意□不同意□领取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曰

口申请人签署(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企业盖章

                                      

2: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口基本信息(必填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设立登记无需填写)


经营场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童/区)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隶属市场 主体 (单位)

类型

口公司□合伙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口个人独资企业 口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机关


经营期限


口注销(仅注销登记填写)

注销方式

口普通注销□简易注销

注销原因

口隶属企业(单位)决定撤销。口被依法责令关闭。 口被登记机关依法吊销或撤销。口其它原因:。

清税情况

□己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债权债务清理 (分公司、个人独 资/合伙企业分支 机构不填写)

口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债务清理完结

口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委托权限

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3: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口申请人签署(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

(二)使用的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 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使用的名称 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名称,将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

(三)已依法取得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致。

(四)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需要办理许可的,在 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申请人签字:               隶属企业(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L申请普通注销、简易注销的公司、非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 机构由隶属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

 2.人民法院裁定清算(破产)的由其指定的清算组负责人(破产管理人)签字


 九、线上线下办理流程

  1.简易注销公告

 办理人申报企业简易注销,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按要求进行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20日。公告期满,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提交企业简易 注销申请材料。

  2.税务信息反馈

 税务部门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结束的次日,通过一体化政务 平台推送税务系统异议信息。

  3.办理注销登记

 县行政审批部门收取材料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企业已经完税的,为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发放《注销登记通知书》。

 十、办理地点

 广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1号、2号窗口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0310-4532209

 十二、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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