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617537X/2022-00030
组配分类:事前公示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  题: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名  称: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来  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2-06-28
文 号:

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冀发〔2016〕24号)和《石家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石发〔2016〕23号),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施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懒作为、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任务措施

 2019年底前,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四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加强事前公开。事前公开要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结合机构改革,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编办审查,报我市法制办复核后予以公示。

2)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企监科审核后予以公开。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执法机构、执法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4)根据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情况,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在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2.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国家工商总局或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鼓励在市场巡查、入企检查等执法活动中佩戴执法证件,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是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

3)各单位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和行政执法机构的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3.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在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

2)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和《石家庄市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办函〔2015〕151号)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联合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并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2、规范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严格按照我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按要求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并制定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

3、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落实审核主体。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本单位法制机构。局法规科要根据省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办法规定的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例、标准、要求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占法制审核人员的比例,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2、确定审核范围。

1)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3.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定性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4.细化审核程序。按照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2月—3月)

1.制定方案。按照省、市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我局的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2.开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三项制度培训,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9年4月-5月)

1.及时制定或修订各项制度文件。根据省、市政府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制度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在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细化完善本单位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

2.开展工作交流。加强与各单位开展三项制度制定工作的交流,共同推进执法透明化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将有关制度编辑汇总,形成机制。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6月开始)

1.规范实施。各单位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19年6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

2.监督检查。局适时组织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执法人员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经督促仍不改正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3.优化提升。及时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9月-10月)

根据单位对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组织自查,并将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总结报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开展试点工作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执行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企业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科、餐饮科、食品流通科、等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政策法规科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相关科室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共同推进“三项制度”顺利开展。

(二)强化统筹衔接。开展试点工作要与2019年开展的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在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完善,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抓好宣传引导。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对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既要宣传一批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也要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建立专项工作简报,开展推行三项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征文活动,浓化推行三项制度的氛围。

(四)强化督促考核。切实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市局将对各单位试点推进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在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确保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