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617537X/2022-00027
组配分类:事前公示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 题: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名 称:广平县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来 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2-06-28
文 号:
广平县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 执法项目大类 |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处罚 | 县局办案机构查办,并拟做出罚没款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 | 各相关科室、经检大队、各分局 | (一)书证;(二)物证;(三)证人证言;(四)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五)当事人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八)审批材料。(九)其他材料 |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罚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五)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 |
2 | 行政强制 | 对行政相对人或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强制决定 | 《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直销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 | 各相关科室、经检大队、各分局 | 1、证据材料,2、拟采取强制措施决定书材料,3、审批材料,4、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的材料,5其他材料。 | (一)查封扣押措施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二)查封扣押措施是否按规定审批; (三)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四)是否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利; (五)采用非强制手段是否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 |
3 |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