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617537X/2022-00027
组配分类:事前公示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  题: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名  称:广平县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来  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2-06-28
文 号:

广平县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执法项目大类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依据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审核重点

1

行政处罚

县局办案机构查办,并拟做出罚没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

各相关科室、经检大队、各分局

(一)书证;(二)物证;(三)证人证言;(四)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五)当事人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八)审批材料。(九)其他材料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罚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五)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

2

行政强制

对行政相对人或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强制决定

《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直销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

各相关科室、经检大队、各分局

1、证据材料,2、拟采取强制措施决定书材料,3、审批材料,4、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的材料,5其他材料。

(一)查封扣押措施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二)查封扣押措施是否按规定审批;                       (三)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四)是否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利;         

 (五)采用非强制手段是否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

3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核的